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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开展“家电下乡”农户消费贷款
相关专题: 家电下乡  发布时间:2010-01-10
资讯导读:【中国家电网1月5日消息】为了帮助农民解决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资金困难,推进家电下乡

【中国家电网1月5日消息】为了帮助农民解决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资金困难,推进家电下乡的顺利开展,日前,江西省商务厅和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联合制定了《关于开展“家电下乡”农户消费贷款促进农村消费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农民消费者在家电下乡指定销售网点购买彩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空调、热水器、电磁炉、微波炉、电脑、手机九大补贴类家电产品时,向销售网点交纳少量订金(购买后退回),并与销售网点签订注明了产品品牌、型号和价格的相关订货凭据,到贷款机构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存入不低于所购家电价款总额50%的款项后,就可以申请贷款。

而对于申请贷款的条件,《意见》也做了规定。其中,申请贷款的对象必须是经过当地农村信用社的评级授信、在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资金不足的农户。并且申请人所购买的每类补贴产品的数量不得超过2台(件)。

同时,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购家电实际支付总价款的50%,即最高不得超过20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

对于还款规定,《意见》指出“家电下乡”农户消费贷款可以采用“按期付息到期还本法”,即借款人按季度支付利息,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借款人可以根据需要选择还款方式,贷款可采取委托扣款或柜面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业内人士指出,通过贷款的方式来解决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资金困难问题,将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激活农民购买能力,带动工业生产,拉动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发展,值得其他家电下乡省市借鉴。

(中国家电网)

来源:中国家电网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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