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五金家电网 >> 综合资讯 > 详细信息
依法让废家电 变废为宝
相关专题: 综合资讯  发布时间:2012-03-27
资讯导读: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家用电器生产和消费国之一,目前已进入电器报废高峰期。废旧电器有着巨大的资源再利用价值,但也带来环境污染等问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家用电器生产和消费国之一,目前已进入电器报废高峰期。废旧电器有着巨大的资源再利用价值,但也带来环境污染等问题,发展并完善回收处理产业已迫在眉睫。

据统计,按照10至15年的使用寿命计算,中国每年有500万台电视机、400万台冰箱、600万台洗衣机要报废,500万台计算机、上千万部手机进入淘汰期。

随着电子产品更新换代的加快,几乎每个居民家中都有报废的电子电器产品,大到电视、电脑等,小到过时的手机等。目前,虽然国家仍然鼓励正规企业进入电子废物回收利用领域,但是由于激励引导废物利用产业发展的政策不健全,废家电丢了吧,污染环境,卖了吧,值不了几个钱,又缺乏专门的回收渠道,真是无所适从。

2006年,国家曾经在出台鼓励家电下乡的政策时,一并推出《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但是,随着家电下乡、废旧家电回收等政策在2011年12月底到期,废旧家电回收又成为一道难题。这也意味着,我国初步建立的由生产企业、销售商、正规拆解企业构成的废家电回收处理体系,面临新的考验。

另一方面,由于大量电子废物流入一些没有资质的作坊式拆解处理工厂,这些工厂不具备相应的回收拆解条件和技术,流入他们手中的二手家电很容易造成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

目前,国际上的废旧家电回收制度及其相关立法发展十分迅速,而我国在这方面则相对滞后,废旧家电的回收和处理仍主要依靠政府政策激励。在日本,早在2001年就开始实施《家用电器回收法》。根据这项法律,家电生产企业、零售商、消费者共同承担回收再商品化的义务,生产企业负责废旧家电再商品化,零售商负责废旧家电回收,并将其送交生产企业,消费者需支付回收处理费用。在美国加州,消费者购买新电视或电脑时,也会被要求缴纳6至10美元的电子垃圾回收处理费。

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建立一套完整的家电报废回收制度。虽然在2009年1月,我国颁布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但是,还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去年底,媒体也曾经报道《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管理办法》即将出台,可现在尚未看到下文。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毛蕴诗就表示,我国手机回收率只有1%左右,他建议完善相关法律,建立有效的回收机制。笔者也认为,我国应加快建立健全废旧家电回收的相关法律法规,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建设正规的家电回收拆解企业,实现“一条龙”服务,让价格市场化,回收专业化,拆解安全化,争取消费者、企业和国家都受益,让废家电不再“流浪”,真正变废为宝。

编辑:zixun_1  
本文标签:
免责声明: 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网络和相关会员发布,本站已经过审核,如有发现第三者他人利用各种借口理由和不择手段恶意发布、涉及到您或您单位的肖像及知识产权等其他不便公开的隐私和商业信息时,敬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删除处理。但为此造成的经济或各种纠纷损失本站不负任何责任,特此声明! 本站联系处理方式:图文发送至QQ邮箱: 523138820@qq.com或微信: 523138820,联系手机: 15313206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