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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下乡政策结束 补贴还可继续申领
相关专题: 家电下乡  发布时间:2013-01-23
资讯导读:本月底,家电下乡政策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部结束。政策结束后,相关补贴如何申领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为此,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了《家电下乡政策到期后停止执行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策结束后,已经购买下乡家电的农村消费者可以继续申领补贴,补贴发放的最后截止日期根据政策结束日期的不同分为3月1日和5月1日。

本月底,家电下乡政策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部结束。政策结束后,相关补贴如何申领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为此,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了《家电下乡政策到期后停止执行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策结束后,已经购买下乡家电的农村消费者可以继续申领补贴,补贴发放的最后截止日期根据政策结束日期的不同分为3月1日和5月1日。

据记者了解,对在2012年11月30日结束下乡政策的内蒙古、辽宁、大连、黑龙江、安徽、湖北、湖南、广西、重庆、陕西等10省市,从1月10日零时起,所有家电下乡备案销售网点在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功能权限将全部停止。从2013年3月1日零时起,10省市财政部门在信息系统中的审核兑付功能将关闭。也就是说,这10个省市的农村消费者只要在1月10前进行录入,那么补贴申领时间可以延长到3月1日。

而对从1月31日结束的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吉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广东、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22省市,从3月10日零时起,所有家电下乡备案销售网点在信息系统中的功能权限将全部停止,从5月1日零时起,22省市财政部门在信息系统中的审核兑付功能将关闭。也就是说,这22省市的农村消费者只要在3月10前进行录入,那么补贴申领时间可以延长到5月1日。

三部门还要求各地方商务部门要会同财政等部门加强对家电下乡销售企业及备案销售网点的监管。政策到期后,地方家电下乡销售企业要督促原所属备案销售网点立即撤下“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撤掉店内所有家电下乡有关宣传材料,取消家电下乡专区(专柜),不得利用家电下乡名义进行任何形式宣传。政策结束后,地方未销售完的家电下乡产品,可以作为普通商品继续销售。家电下乡销售企业要妥善安排好有关后续工作,并对原所属备案销售网点违反家电下乡政策的行为继续负连带责任。

来源:中国家电网   编辑:zixun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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